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8月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张平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到7名,郑晓明董事委托张平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总经理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章程(草案)根据股票发行情况进行完善并报注册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2年7月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2002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决定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由6286.2万元变更为9286.2万元,并对相关条款完善后报公司注册登记的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经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王玉惠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