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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970.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215%)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质押期限自2004年6月25日起至2007年6月13日止。上述股权质押已于2004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