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1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由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3年12月25日,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长运”)与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是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江西长运与景德镇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9月共同投资组建的。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江西长运占66.7%的股权,景德镇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占33.3%的股权。
    该公司注册地址为:景德镇市新风路69号;法定代表人:周国顺;经营范围:公路客、货运输、高速客运、汽车修理、汽车配件销售、仓储。
    截至2002年11月30日,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521.32万元,负债总额为4311.1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210.16万元,2003年1至11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30.81万元,净利润198.57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于2003年12月25日与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景长公司以其拥有的部分房产抵押给公司,为上述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支付的任何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江西长运于2003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认为:景长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债务偿还能力;其次,景长公司为该笔借款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有效控制了公司对外担保风险。董事会同意为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0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5.4%,均为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长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3、反担保协议
    4、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2003年11月份财务报表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