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23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因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平先生、李淼先生按规定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受让二宗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沿江南路25号(面积为14,994.94平方米)和京山北路32号(面积为24,639.3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共计27,081,900.00元作为收购价款收购上述二宗土地。
    同意公司收购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资产转让价格按照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部分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即以1,276,631.91元作为收购价款收购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司上述部分资产。
    同意公司收购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资产转让价格按照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部分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即以468,683.02元作为收购价款收购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的上述部分资产。
    (上述收购事宜请详见《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