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9月23日上午九时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八人,有二名董事委托其它董事代为出席,一名董事因出国未到会。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维宗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公司章程草案第三条修改为:公司于2002年9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章程草案第十八条修改为:公司发行的内资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本公司章程修改草案将提请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讨论。
    二、审议并通过《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股本并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的议案》;
    三、审议并原则通过《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生产基地规划设计方案》的议案;
    四、审议并原则通过《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费用概算及资金使用计划说明》的议案。
    该项目投资属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具体投资安排为:
    第一个半年(2002.10--2003.3)需要资金2280.6万元。
    第二个半年(2003.4--2003.9)需要资金1537万元。
    第三个半年(2003.10--2004.3)需要资金1913.2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