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与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就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1#、2#、3#3座高炉“三电”系统签定了设备制造及相关服务合同,该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176万元(大写:壹仟壹佰柒拾陆万元)。设备调试已于2003年7月完成,设备质量保证也将于2004年7月结束。鉴于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设备质量保证到期后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应付我公司的296万元(贰佰玖拾陆万元)面临可能无法收回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