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下称乙方)与本溪北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于2004年3月8日就北钢3500 m m中厚板轧机交流主、辅传动变频系统供货签定了设备设计、制造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798万元(大写:肆仟柒佰玖拾捌万元。其中软件费含税260万元,设备费4538万元含17%增值税)。该合同约定我公司于合同生效(目前已生效)后10个月设备开始交货,乙方供货设备不迟于2005年3月15日运抵甲方所在地,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从双方签署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之日起计算。具体付款进度为:
    1、2004年3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计人民币200万元。
    2、2004年5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计人民币1140万元。
    3、乙方完成详细设计,并经详细设计审查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计人民币1440万元。
    4、乙方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7%,计人民币1300万元。
    5、试车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计人民币480万元。
    6、合同设备质量保证金总计人民币238万元,自设备投入运行双方签署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之日起一年后15日内付清。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