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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9 证券简称:裕丰股份 项目:公司公告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
2006-02-16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发布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已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13日)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次日复牌;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会议表决通过,则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2月2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2月21日至2月23日的每日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13日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东路39号公司礼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公司已于2006年2月10日、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了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2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的事项为:《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及修订稿分别刊登在2006年1月16日、2006年1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详见公司2006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公告第六项内容。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谨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股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人民东路39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053000

    电话:0318-2122755

    传真:0318-2669976

    联系人:武晓涛、刘宝石

    3、登记时间:

    2006年2月20日的8:30-11:30、14:00-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二。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2月1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2月16日至2月22日(非工作日除外)的每日8:30-11:30、14: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致: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出席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号码为 ,截止本次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占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 股。

    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发言权,并以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赞成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反对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弃权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对列入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

    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时止。

    股东名称(公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代理人(签字): 持有股份种类: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559                 裕丰投票              1    A股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363559

    2、表决议案:申报价格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裕丰投票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表决意见: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559         买入        1元        1股

    2、如沪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559         买入        1元        2股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配售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若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3559         买入        1元        1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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