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
    ●本次担保数量:贰仟壹佰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壹亿零玖佰肆拾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壹亿陆仟玖佰肆拾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5年7月12日、2005年7月15日和2005年7月20日本公司先后与中国工商银行衡水市新华支行(以下简称新华支行)签署了10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三笔《保证合同》,为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以下简称远大集团)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2100万元,期限均为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远大集团注册地点为衡水市和平中路22号,法人代表梁洪路,经营范围主要为纺纱、纺线、织布,针织坯布制造,公司信用等级AA级,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004年度资产总额471,303,820.90元,负债总额268,562,583.24元,净资产202,741,237.66元,实现净利润16,029,817.77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该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远大集团与新华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公司为其担保的三笔贷款金额和期限分别为:1、1000万元,期限为自2005年7月12日至2006年7月11日;2、500万元,期限为自2005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4日;3、600万元,期限为自2005年7月20日至2006年7月19日。金额总计人民币贰仟壹佰万元整,本公司与新华支行签署借款保证合同,该合同所称保证为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2005年4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为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合同:单笔不超过贰仟万元,总额不超过壹亿壹仟万元且为对方担保总金额不高于对方为本公司担保总金额的议案》,已经2005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05年4月25日、2005年5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述担保事项均在董事长行使权力范围内,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壹亿陆仟玖佰肆拾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保证合同
    2、远大集团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远大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