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 按产品或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 去年的总金额 交易 劳务等进 交易的 类别 一步划分 总计: 比例 采购 纸箱、纸盒 河北衡水 14,000,000.00 14,000,000.00 46% 14,367,120.38 原材 等酒类包 长虹包装 料 装材料 装潢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河北衡水长虹包装装潢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红旗南大街117号
    法定代表人:李术青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纸制品,塑料制品,商标、包装材料的印制、销售印刷材料。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河北衡水长虹包装装潢有限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交易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当地可比的公允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白酒包装物是基于该公司生产技术装备先进,能保证公司所属包装材料及时、保质保量的供应,且价格相对市场同类产品偏低,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如果关联方能持续保持产品质量,及时供货,且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公司与其合作将会继续。公司目前仅有不足50%的包装材料由关联方供应,关联方对公司的独立性影响不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本关联交易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永增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讨论,认为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河北衡水长虹包装装璜有限公司于2000年2月28日签订了《酒类包装物供应、加工定作协议》。根据该协议,河北衡水长虹包装装璜有限公司应按本公司要求,及时向本公司供应酒类包装物。收费定价,按以下标准计算: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该协议有效期为10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相关说明
    该事项曾经2000年4月9日召开的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