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4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于2005年4月8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燕陵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了《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审议了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为河北衡水远大集团棉纺织总厂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单笔不超过贰仟万元,总额不超过壹亿壹仟万元且为对方担保总金额不高于对方为本公司担保总金额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河北衡水长虹包装装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报告期内:
    1、公司董事会依法决策,规范运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200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4、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其定价依据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严格执行决策回避制度,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