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91519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0.8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张新广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大会对所提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式的议案》。
    与会股东经充分讨论认为,本次拟将原新建斯格祖代种猪场项目变更为收购安平县两洼种猪养殖基地有限公司猪场实物资产,并扩建至原投资规模。该猪场毗邻原投资建厂项目,具备扩建的地理条件,该收购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实现原项目的建设目的,而且收购完成后,短时期内即可投入斯格猪的繁育、生产,早出效益,所收购猪场实物资产 含土地使用权 收购价格为10,170,145.00元 天津中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基准日评估值 ,定价依据合理。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后,该项目建设资金如不足,由公司自筹解决,所需资金如有剩余,则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投票结果:同意股数9915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河北信联律师事务所马跃彬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信联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备查文件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