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5月30日至2007年6月1日,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别声明并提示如下:
    经咨询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没有资产重组或整体上市等安排,也未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相关接触。
    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