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今日从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自贡市建筑陶瓷总厂借款纠纷及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纠纷一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不承担保证责任;另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根据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自执字第46-4号)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05年5月16日解除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持有的本公司1800万股国有法人股的冻结。
    特此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