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2月28日在四川省自贡市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李志宗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2年度年报及摘要》;
    3、《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3年财务预算报告》;
    5、《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提取专项奖励基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02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对2002年度财务进行了检查,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200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中的一万吨药芯焊丝技术改造项目发生了变更,其变更程序合法。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2年度发生的少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次监事会审议的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2月28日
    附件一: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易兴旺为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28日于四川省自贡市
    附件二: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易兴旺,作为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易兴旺    2003年2月28日于自贡市
    附件三:
    独立董事简历
    易兴旺,男,1964年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咨询师,1988年毕业于四川工业学院机械制造专业,曾任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