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缘药业
    股票代码:600557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云港金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小区CD1段沿街公建7-9轴间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小区CD1段沿街公建7-9轴间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05年9月25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1、康缘药业:指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连云港金典:指连云港金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天使投资:指连云港天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本次股份转让:指连云港金典将所持有的康缘药业14,825,700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天使投资的行为;
    5、《股份转让协议》:指连云港金典与天使投资于2005年9月2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6、元:指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概况
    名 称:连云港金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住 所: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小区CD1段沿街公建7-9轴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号码:3207002103857
    税务登记证号码:3207057564482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小区CD1段沿街公建7-9轴间
    (二)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丽娟 271.20 27.12 王月刚 243.80 24.38 凌峰 195.00 19.50 谢素玲 110.00 11.00 王丽 60.00 6.00 杨长英 60.00 6.00 王凤 60.00 6.00 合计 1,000.00 100.00
    (三)董事的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是否取得他国 或地区居留权 职务 凌峰 321102196810150037 中国 否 董事长 刘丽娟 320706580926008 中国 否 董事 王月刚 320704197701051514 中国 否 董事
    (四)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提交之日,连云港金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权转让前,连云港金典持有康缘药业14,825,700股社会法人股,占康缘药业总股本的9.5%,为康缘药业的并列第二大股东。连云港金典与天使投资于2005年9月23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连云港金典将所持有的康缘药业14,825,700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天使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连云港金典不再持有康缘药业的股份。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05年9月23日,连云港金典与天使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连云港金典将其持有的康缘药业14,825,700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天使投资,转让价格为2.655元/股,转让总价款为39,362,233.5元。
    2、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7日内,天使投资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连云港科瑞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90%,即35,426,010.15元,余款3,936,223.36元在股权过户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3、由于本次股份转让而使天使投资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如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双方签订的本股份转让协议将解除,双方未履行的义务不再履行,且均不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协议签署前六个月,连云港金典未持有康缘药业的流通股份,也无买卖康缘药业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四、其他重要事项
    1、连云港金典不存在未清偿的对康缘药业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的康缘药业为连云港金典负债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其他损害康缘药业利益的情形。
    2、连云港金典独立持有的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天使投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连云港金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份转让协议》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连云港金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凌 峰)
    签署日期:200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