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24日(星期二)
    ●除息日:2005年5月25日(星期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5月31日(星期二)
    一、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5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经刊登在2005年4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利润分配方案:
    1、以2004年末公司总股本1560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本次分红后,尚未分配的利润4,709.07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元。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24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05年5月25日(星期三)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5月31日(星期二)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518-5521989
    联系传真:0518-5521983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昌南路58号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