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从第一大股东连云港恒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集团”)获悉,恒瑞集团于2004年2月10日与连云港康贝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贝尔公司”)、连云港金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典公司”)、连云港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居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恒瑞集团拟将所持的我公司2538.2万股国有法人股分别转让给康贝尔公司、金典公司和康居公司,转让的股份数量分别为872.1万股、872.1万股、794.0万股。上述股份转让行为待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过户完毕后,原第二大股东连云港市天使大药房有限公司将成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康贝尔公司、金典公司分别持有我公司9.5%的股份并列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康居公司持有我公司8.65%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本次股份转让行为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