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7月29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5年8月10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通过《关于改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刘鹏翰先生由于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总经理邓素润女士提名,聘任贾天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0日
    附:贾天亮先生简历
    贾天亮先生,40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主管药师、工程师。历任河南信阳地区生化药厂化验室主任、广东太阳神集团瑞丽民族制药厂质监科长、河南信阳信生制药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蓝安琪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贾天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提供的贾天亮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也无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贾天亮先生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贾天亮先生的提名以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贾天亮先生具有多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可以胜任其所聘任工作。
    
独立董事:洪琅、万有烈、喻大学    200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