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北海腾辉商贸有限公司通知,为办理贷款事宜,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22,233,96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7.65%)中的16,055,746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市分行,质押期限为1年,自2003年12月15日起至2004年12月15日止。上述质押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