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05年6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中拟转让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华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份,挂牌竞标的地点为蚌埠市国资委产权交易中心。特此更正。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