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本公司股东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3年11月16日与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出让其持有的本公司4,104,800股境外法人股,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本公司外资股股权变动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目前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境外法人股4,10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根据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与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本公司境外法人股4,104,800股,以11,493,440.00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
    二、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后,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4,10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与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将随后办理股权过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24日
    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大创新
    股票代码:60055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
    联系电话:010-8802654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方圆大厦13层,邮政编码:100044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00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声明
    (一)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是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披露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15号―――上市公司持股变动报告书》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获得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与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的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的控制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一、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1100002113903(1-1)
    5、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7、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700239805000
    8、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施永(1983万);丁仁胜(1800万);吴军(1200万);赵凤茗(10万);沈伟(5万);康莆荣(1万);戴昌明(1万)。
    9、通讯方式:010-88026547;传真:010-88026546;邮编:130044
    (二)公司董事情况
姓名 国籍 职务 身份证号 施永 中国 董事长 230103196603193230 孔祥云 中国 董事 340103381213351 丁仁胜 中国 董事 120107681202421 吴军 中国 董事 110108651001649 宋玉鸣 中国 董事兼总经理 110102580106305 姓名 住址 施永 北京市朝阳区农光里16楼1806号 孔祥云 皖合肥市中市区舒城路1号6栋204号 丁仁胜 天津塘沽区工农新村北路增12号 吴军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北蜂窝100号院7号楼202号 宋玉鸣 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区中街4号
    (三)本公司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二、持有科大创新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权受让之前,本公司不持有科大创新股份。本公司于2003年11月16日与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日本恒星″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日本恒星持有的科大创新4,104,8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 ,本次受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科大创新的股权变为5.47%。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股份出让方为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受让方为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
    2、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104,800股,占科大创新总股本的5.47%,股份性质为境外法人股,本次股份转让后股份性质变更为一般法人股。
    3、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493,440.00元,以现金支付。
    4、协议签订时间为2003年11月16日,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各自公章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股份转让的附加条件
    本次股份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暂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没有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本次股份转让后,出让人不再持有、控制科大创新的其余股份。
    三、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科大创新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人无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它信息。
    (二)报告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 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勇
    签注日期:2003年11月16日
    五、备查文件
    1、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
    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大创新
    股票代码:600551
    信息披露义务人: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日本东京都中央区新川1-26-2号
    联系电话:0081-33206-1880
    通讯地址;日本东京都中央区新川1-26-2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声明
    (一)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是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披露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15号-上市公司持股变动报告书》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获得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与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的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一、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日本东京都中央区新川1-26-2号
    3、注册资本:71,445万日元
    4、日本恒星为日本国企业,公司位于日本东京都中央区新川1-26-2号,成立于1989年,目前资本金为71,445万日元,社长李坚。日本恒星主要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的设计、改造、开发以及为投资海外的日资企业提供系统咨询服务,同时重点开展以中国为中心的海外市场营销业务。社会法人等番号0199-01-045150。
    5、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李坚19.5%,琴井启文10.3%,电通国际信息业务株式会社9.7%,周诚8.7%,软银技术株式会社8.7%。
    6、通讯方式:
    (二)公司董事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在公司任职情况 李坚 110108611222641 中国 日本国 社长 琴井启文 日本国 日本国 周诚 110108541103543 中国 日本国 我妻雅仁 日本国 日本国 铃木一郎 日本国 日本国 高濑美佳子 日本国 日本国 市川建志 日本国 日本国 野本忍 日本国 日本国
    (三) 本公司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二、持有科大创新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权受让之前,本公司持有科大创新股份4,104,8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 。本公司于2003年11月16日与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出让日本恒星持有的科大创新,本次受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科大创新的股份。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股份出让方为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受让方为世纪方舟投资有限公司。
    2、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104,800股,占科大创新总股本的5.47%,股份性质为境外法人股,本次股份转让后股份性质变更为一般法人股。
    3、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493,440.00元,以现金支付。
    4、协议签订时间为2003年11月16日,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各自公章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股份转让的附加条件
    本次股份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暂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没有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本次股份转让后,出让人不再持有、控制科大创新的其余股份。
    三、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日本恒星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科大创新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人无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它信息。
    (二)报告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 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坚
    签注日期:2003年11月20日
    五、备查文件
    1、日本恒星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