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4,000万元(母公司)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贷款担保事项标的为人民币500万元;被担保人为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为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公司2004年3月1日召开的200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专门就本次担保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与会的6名董事全部投票同意。担保事项在董事会通过后立即生效。
    截止2004年3月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母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张爱平
    经营范围:城市道路,机场跑道,桥梁,隧道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截止200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95,137,211.11元;负债总额228,956,589.74元;净资产65,835,011.72元;未分配利润11,057,733.40元。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充分了解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信状况,认为此项担保有利于其生产经营,不存在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4年3月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220万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