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议通知于2006年2月23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06年3月3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周怡董事因出差未参加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公司贷款的决议。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新疆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期限一年,由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关于为新疆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700万元银行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的决议。
    同意公司为新疆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700万元银行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期限一年。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