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公司累计为其提供担保3,386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之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15,490万元,占公司2006年12月31日净资产60,348万元的25.67%,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人民币4,386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人民币1,5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于乌市杨子江路19号,法定代表人张爱平,主要经营范围:承包工程的建设施工,房屋租赁等。该公司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4,950万元,负债总额16,952万元,资产负债率67.94%,市政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0%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全年的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银行有关要求,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7年6月2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490万元,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3、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