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10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07年6月2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刘军董事因出差,委托季为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其700万元银行保函及4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