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次监事会于200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吕江民监事会主席主持。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关于续聘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如下变更:
    (1)年产30万平方阿克太克板项目
    (2) 改性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3) 购置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项目
    以上变更项目共需募集资金96,066,000元,尚余23,761,966.14元用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交纳石墩子山水厂土地出让金及收购其附属资产。
    监事会责成公司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项目变更手续的前提下,应尽早完成相关项目的建设工作,产生效益。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