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赵国柱先生提议,公司于2007年6月15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7年6月21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69号陇鑫大厦十五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石怀仁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赵国柱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徐浩桐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兴学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柱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仟万元贷款,该项贷款以公司下属饮马麦芽厂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