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20日上午9:00在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69号陇鑫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均为非流通股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0%,本次会议无流通股股东出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哲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独立董事200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18,506,217.5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50,621.75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1,850,621.75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850,621.75元后,尚余13,151,113.56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53,840,714.81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991,828.37元。
    同意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末公司总股本138,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304,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公司200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8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8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8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4、公司与甘肃省饮马实业公司签订的《原材料购销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票59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5、公司与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签订的《原材料购销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票659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6、公司与甘肃省国营祁连山制药厂签订的《原材料购销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票7279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7、《关于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0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凯源律师事务所卢建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0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北京市凯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