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04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6月27日(星期日)9:00
    二、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东方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有关议题: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5、公司与甘肃省饮马实业公司签订的《原材料购销合同》。
    6、公司与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签订的《原材料购销合同》。
    7、公司与甘肃省国营祁连山制药厂签订的《原材料购销合同》。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四、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004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登记办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证券部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上海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上海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登记时间:2004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平凉路14号甘肃农垦宾馆十层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平凉路14号甘肃农垦宾馆十层
    邮政编码:730000
    电话:(0931)8818035
    传真:(0931)8874067
    联系人:贾洪文朱晓宇
    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27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时间:
    受托人姓名:(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