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2005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06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开城街一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05年年报摘要》;
    4、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议案;
    8、审议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06年度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时间预定半天。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5年5月8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还须带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本公司证券部,并于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2、登记时间:2005年5月10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开城街一号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030056)
    电话:0351—2857006
    传真:0351—2857002
    2、联系人:郝瑛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5、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