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 年3 月1 日上午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监事陈国和、王新民、秦高桃参加了此次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下述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将原项目出资2902 万元与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共同设立山西企峰科技建材有限公司的项目终止,将已投资7,278,939.72 元所购买的设备投入企峰混凝土分公司,并将剩余资金21,741,060.28 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 年3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