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5月10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邓守信、刘素珍、宋靖桢、吴峰林、郝瑛、杨春权、赵宏达、荆巧兰、刘文忠、秦文泰、张亚同、李天瑞参加了此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下述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研究,决定选举邓守信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邓守信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毕俊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郝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毕俊安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吴峰林先生、郝瑛女士、王燕青女士、任建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毕俊安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宋靖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济师、聘任刘素珍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聘任常卫东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决定选举邓守信、吴峰林、刘文忠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邓守信为委员会主任,决定选举秦文泰、刘素珍、郝瑛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素珍为委员会主任,选举李天瑞、张亚同、宋靖桢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天瑞为委员会主任,选举张亚同、刘文忠、邓守信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张亚同为委员会主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