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5月10日上午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监事陈国和、王新民、秦高桃出席了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陈国和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选举陈国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召集人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