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4日在太原 迎西宾馆举行,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认为出席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各位董事在审议《公 司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和《投资300 万元设立朔州分公司》议案和表决过程 中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国家、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