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7日上午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下述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会议审议通过了《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