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王世全先生主持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互为对方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器”)互保即将到期,为共谋发展,同意公司继续与长征电器互为对方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壹年,待本公司为对方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后再及时详细公告。截止2006年2月27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3,400万元人民币,没有逾期对外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冯家辉先生、范福珍先生、林琳女士同意本次互为对方提供担保,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互保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本公司对长征电器的对外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壹年期流动资金借款,该项借款由长征电器提供担保。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