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4年8月至10月,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检查组对担任我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信息质量延伸检查,抽查了本公司2003年的会计资料。此次延伸检查指出了公司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司2003年有2.5亿元银行借款未及时披露;二是公司2003年虚增利润4502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北海市人民政府责成公司进行整改。公司已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北海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完成了整改:
    一、未及时披露银行借款的主要原因是2003年公司刚上市,资金比较充裕,各金融机构争着放贷,为了维持良好的银企关系而贷,但其中6000万元借款在2004年此次延伸检查前已经归还,其余19000万元也在此次延伸检查前已经全部进行了披露;
    二、2003年公司因受非典等因素影响,利润压力较大而虚增利润4502万元,该虚增的利润在2004年已用现金2560万元和资产1942万元进行了填实。
    三、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原财务负责人分别予以处罚5万元;原财务负责人被免除职务并调离工作岗位,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职称证书被发证机关按规定吊销。
    对上述问题,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深刻反思,决心在今后加强学习,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