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7月1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龙海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对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部《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上市部函【2007】037号)的要求,进行自查后形成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进行审议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特此公告!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