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05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12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了方便公司业务开展,拟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民生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各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拟向招商银行北京展览路支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以上综合授信期限1年,以信用作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