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4月6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中软软件园A1六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召集人赖伟德先生委托监事贾海英女士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赖伟德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规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及有关业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还对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是真是合法的。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招股说明书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涉及项目变更事项。
    (四)公司受让股权、对外投资等程序合法,交易公平,价格合理,没有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五)公司关联交易公平,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