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0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0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20日
    ●除息日:2004年5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5月27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4年4月19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03年末股份总数101,007,38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派现25,251,847.25元,剩余利润27,720,872.65元结转至下年度。
    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流通股中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200元。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25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20日
    2、除息日:2004年5月2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5月27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4年5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有关规定直接向股东发放。
    六、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1号楼8层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186577传真:010-62173502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特此公告。
    
中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