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2003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04】20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被认定为2003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依据该通知关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2003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我公司2003年度所得税率将由原来的15%调整为10%,上述调整将对我公司2003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我公司将尽快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落实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中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