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12月16日,公司董事会接到第一大股东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软总公司")的通知,获悉其与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产业")于2003年12月16日正式签订了《中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书》,中电产业拟无偿受让中软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42,254,803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的41.83%。
    若转让成功,转让前和转让后的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为: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数 比例 转让后持股数 比例 中软总公司 42,254,803 41.83% 0 0 中电产业 0 0 42,254,803 41.83%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公司董事会将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中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敬请投资者留意。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述国有股权转让事项须获得国资委批准后方可进行。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触发了中电产业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义务。中电产业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免于以要约收购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免于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该申请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