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07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了方便公司业务开展,拟向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信贷资金综合授信,期限1年,保证方式:信用;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昌平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期限1年,保证方式:信用;向兴业银行北京长安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期限1年,保证方式: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