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电子)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简称中电产业)于2006年11月27日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中电产业持有的本公司36.03%股权,共计58,117,205股国有法人股股份无偿转让给中国电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电子将成为本公司直接的控股股东。转让前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均为中国电子。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且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电子免于向本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之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