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于2003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公告》;于2004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社会法人股股权转让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公司发起人股东天津市金士力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士力药研”)与金华市金磐开发区万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公司”)和广州市天河振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河公司”)已于2004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与股权变更手续。金士力药研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5,443,000股,占天士力已发行股份总数的8.93%,成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万顺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天河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17,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5%,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至此,本次股份转让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