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转增5股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4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4月25日
    ●除权、除息日:2005年4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4月29日
    一、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经2005年3月8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转增股本方案
    本次分红及转增的年度为2004年度,以2004年末股份总数1.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转增0.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转增5股,共计派发现金70,000,000.00元。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由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4元;对于流通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5元。
    三、分红、转增股本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4月25日
    2、除权、除息日:2005年4月26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4月27日
    4、红利发放日:2005年4月2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4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转增股本,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于2005年4月26日直接计入股东帐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股份 本次转增股份 变动后股份 股份比例 发起人国家股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70,760,000 +35,380,000 106,140,000 50.54%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29,240,000 +14,620,000 43,860,000 20.89% 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发起人自然人股 非发起人国家股 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非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职工股 配售 其他 非流通股份小计 100,000,000 +50,000,000 150,000,000 71.43% 普通股(A 股) 40,000,000 +20,000,000 60,000,000 28.57% 特种股(B 股) 流通股份小计 40,000,000 +20,000,000 60,000,000 28.57% 股份合计 140,000,000 +70,000,000 210,000,000 100.00%
    七、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0.503元/股。
    八、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南京市龙蟠路218号兴隆大厦20楼
    咨询电话:025-85600533 传真:025-85502482
    邮政编码:210037
    九、备查文件: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