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方名称:南京新尧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数量:人民币3,000万元
    ●投资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十年
    ●投资项目名称:南京栖霞建设仙林有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03年11月26日,本公司与南京新尧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南京共同签署了《共同设立南京栖霞建设仙林有限公司合同》。南京栖霞建设仙林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仙林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此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此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表决通过,并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1、南京新尧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新大道168号
    法定代表人:梁学忠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土地、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销售;项目投资;物业管理服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徐益民
    注册资本:344,145,888元
    主营业务:高科技投资、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成片开发;建筑安装工程;商品房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国内贸易;工程设计;咨询服务;火力、电力、蒸汽供应。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投资协议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924万股,占总股本的20.89%。南京新尧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控制,该公司持有南京新尧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99.5%的股权,持有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6.69%的股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资情况
    本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本公司将已支付的公司于2003年11月11日竞得的南京市NO.2003G45、NO.2003G46地块土地出让金(5265万元)抵作应认缴的出资额,该两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将办至仙林公司名下由仙林公司开发建设。公司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其利息超过应认缴的出资额的部分待仙林公司成立后由仙林公司退还。
    南京新尧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以人民币现金认缴;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以人民币现金认缴。
    2、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租赁和相关配套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及公用配套设施开发建设;实业投资。(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3、决策层安排
    公司设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设监事1名。董事和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目的是依托三方经营和管理优势,实现强强联合,快速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在南京仙林大学城园区开发建设高品质、高品位的房地产项目。此项目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共同设立南京栖霞建设仙林有限公司合同》。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