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3月15日在南京市龙蟠路218号兴隆大厦2101会议室召开,董事会成员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2年度财务报告
    4、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2年实现净利润42,304,942.58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230,494.26元,5%的法定公益金2,115,247.13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5,959,201.19元。决定以2002年末股份总数1.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5,000,000.00元。剩余利润959,201.19元结转下一年度。
    5、支付200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2003年度续聘的议案
    公司支付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20万元,并续聘该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6、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7、组建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建三个专门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李爱群、安同良、陈兴汉、王祖治、周铳组成,由李爱群任主席;审计委员会由刘志彪、徐水炎、徐益民组成,由刘志彪任主席;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由刘志彪、安同良、陈兴汉组成,由刘志彪任主席。
    8、调整马群科技园项目投资的议案
    公司于2002年12月23日召开了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合作投资开发马群科技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720万美元,参与组建南京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开发马群科技园项目,公司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详见2002年12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经合资方的进一步磋商,拟对原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调整如下:
    调整合资各方出资比例为: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1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1%;香港第一东方投资集团出资36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南京金马工商实业总公司出资228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9%。
    9、组建法律审计部的议案
    为了做好公司各项法律事务及内部审计工作,公司新组建成立法律审计部。
    10、组建苏州分公司投资建设苏州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组建成立苏州分公司,以尽快建设苏州工业园区中标地块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70平方公里中新合作开发区的中心地段,总占地面积约15.3万平方米,预计总建筑面积约30.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8.7亿元人民币。
    上述第2、3、4、5、8、10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0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三月十七日